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下属事业单位招聘 编外聘用人员的公告

日期:2020-11-23 浏览:2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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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下属事业单位泸州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项进行公告。

一、招聘职位要求

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定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3.具备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11月30日18:00止。

2.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应聘者需采取电子文档压缩形式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97478199@qq.com;电子邮件标题及压缩文件按照“职位-姓名”格式编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职称、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按照公告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三)考试考核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在报名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用邮件或电话通知参加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若不符合条件,恕不通知)。

参加考试考核的人员须将提交的初审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带至考试考核现场进行复核,复核通过方可参加考试考核。

(四)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采用等额方式予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五)聘用

对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后,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对在试用期满经考核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

四、相关待遇及管理办法

聘用人员聘用期内工资待遇以及其它事项在劳动合同中明确。

五、相关说明

(一)此次招聘工作由市残联负责组织实施,按岗位所需人数择优聘用,拟招聘人员均为编外聘用,薪酬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含基本工资、购买五险一金等,同时按有关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等福利待遇。

(二)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三)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洁,0830-2885226。

附件1